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残疾人体育中心:
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升残疾人体育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推动体校结合,动员和带动更多基层残疾人参与广场龙舞活动,经研究,我中心拟于2025年6月至9月期间举办“广场龙舞进校园”活动。现公开征集承办单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概况
广场龙舞进校园活动计划为期1-2天,规模不宜少于100人(其中残疾人不少于总人数的90%,教师、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在内不超过总人数的10%)。各承办单位负责设计活动内容以及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
二、时间期限
填报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12:00前有效。
三、填报要求
(一)推荐主体为各省级残联或残疾人体育管理中心。
(二)推荐单位应具备推荐特殊教育学校的能力。
(三)相关工作坚持条件适宜、自愿申请原则。
四、被推荐条件及要求
(一)有开展广场龙舞活动意愿的基层特殊教育学校。
(二)已开展广场龙舞活动的基层特殊教育学校。
(三)具有一定的活动组织管理水平和较丰富的承办能力,拥有高效的执行团队。
(四)拥有能满足活动所需的基本场地器材及设施条件。
(五)可开具合法票据的基层特殊教育学校。
五、名额分配
(一)各地(单位)可推荐1所学校。
(二)体管中心保留动态调整的权利。
六、推荐材料
(一)加盖推荐单位(各省级残联或残疾人体育管理中心)公章的承办意向表(见附件)。
(二)加盖基层特殊教育学校公章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加盖基层特殊教育学校公章的活动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安全预案等文件材料。
七、工作程序
(一)推荐。请有推荐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5月12日12:00前,将盖有公章的承办意向表和推荐材料扫描件以邮件方式一并发送至qtta@caspd.org.cn,逾期不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体管中心将对推荐单位推荐的基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审核、评估,综合研判后确定活动承办单位。
(三)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基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与承办单位签署服务委托协议。
八、经费说明
(一)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将依据《中国残联残疾人体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残联厅发[2019]20号)有关规定,提供活动基础经费补贴。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提供的基础经费补贴可用于活动中龙舞道具、服装、餐饮、保险、宣传物料制作、应急医疗用品及活动用品,不包括人员劳务、器材购置及奖品费。
(三)经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及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挪作他用。活动结束后,上述费用如有结余,应退还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四)经费使用过程中如有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由承办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九、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深入了解基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广场龙舞运动状况,对有意愿、有条件和已开展广场龙舞的基层特殊教育学校给予鼓励支持并做好推荐工作。
(二)推荐材料应完整细致,缺项或漏项将取消推荐资格。
(三)各地、各基层特殊教育学校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和平台,邀请媒体积极报道好活动实施情况。
(四)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应第一时间将宣传报道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tta@caspd.org.cn。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媛
电话:010-80471829
传真:010-80471828
电子邮箱:qtta@caspd.org.cn
特此通知。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25年4月30日
发布者: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