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世界残奥田径联合会(WPA)向各国家和地区残奥委员会、单项组织发布通知,重申田径投掷项目器材中不合规的投掷棒类型。
WPA指出,投掷棒是坐姿投掷项目的关键器材,其规格与形状在WPA竞赛规则第37条中有明确规定。
近年来,WPA注意到一个日益严重的现象:大量不符合标准的投掷棒被用于各类赛事,这违背了第37条规则的精神与完整性。需要强调的是,第37条规则始终未作变更,所有赛事必须严格执行WPA田径规则手册(图24)所规定的投掷棒形状与规格标准,任何与既定设计不符的器材均不得使用。
为确保包括2025年新德里世界残奥田径锦标赛在内所有未来赛事的一致性与公平性,WPA重申:仅允许使用符合第37条规格的投掷棒参赛。所有计划在WPA认证赛事中使用个人投掷棒的运动员都必须遵守此规定。

上图为不合规投掷棒示例
WPA田径规则手册规则第37条:掷棒
比赛
37.1 掷棒时只能用单手握在棒的颈部或头部,面向落地区方向将棒掷出或背对落地区方向将棒从头上抛出。
投掷棒
37.2 结构:投掷棒包括四个主要部分:头部、颈部、棒身和尾部。投掷棒的头部、颈部和棒身应是实心的,由木材制成,组成一个固定的整体。棒身应固定在一个由金属制成的圆柱末端内,无压痕、凸起或尖锐的边缘。
37.3 投掷棒的头部、颈部和棒身表面应平滑,不得有凹陷或凸起、沟槽或突脊、孔洞或粗糙。
37.4 投掷棒的头部应呈球形或圆柱形,在颈部骤然变细。
棒身可以是圆柱形,其最宽部分的直径不得超过60毫米。棒身应向颈部和金属尾端逐渐变细。
37.5 投掷棒应符合以下规格:


图24
发布者: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